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》的通知(教职成〔2021〕4号)的要求,学生实习前,学校必须到实习单位进行实地考察、评估,并形成书面报告。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 一、工作内容 学生在实习前,学院需要到实习单位进行考察,考察内容包括:单位资质、诚信状况、管理水平、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、工作时间、工作环境、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、安全防护等方面。实习单位名单须经院级党组织会议讨论通过后,汇报至学校党委,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后对外公开。 二、工作要求 学院组织相关教师考察学生实习单位,并留存考察相关佐证材料(照片、视频等)。同时组织考察教师填写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单位考察汇总表(附件1)和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单位考察表(附件2),经学院党组织审议后上报教务处。 三、工作时间 请各专业在3月6日前,将学院党组织审议学生实习单位名单的会议纪要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单位考察汇总表(附件1)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单位考察表(附件2)的电子版材料发送教学秘书邮箱,纸质签字盖章版材料送至综管办。备注:上学期已组织考察的实习单位无需重复提交。 附件:1.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单位考察汇总表 2.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单位考察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