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毕业(顶岗)实习、毕业设计(论文)进程安排
1.毕业(顶岗)实习
各学院在 3 月31日前将实习计划报教务处备案。
2.毕业设计(论文)审阅、答辩
各学院在 4月20日前将《毕业设计(论文)课题一览表》报教务处备案,6月1日前,将答辩安排表(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人数、场地、设备等要求)报教务处备案,以便及早调配资源,6月17日前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的全部工作。
3.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的提交
各学院务必在 6月21日前完成成绩录入。
二、毕业(顶岗)实习、毕业设计(论文)要求
1.所有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应按顶岗实习安排,并按学校[2008]7号文“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工作规范(试行)”的相关规定,在实习结束后将实习工作总结提交教务处备案。各学院或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外(顶岗)实习手册或指南,明确相关职责、纪律与安全要求,岗位确需,应办理或与对方单位签订有关安全协议或相关手续。
2.毕业设计(论文)原则上按学校[2008]6号文“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规程”执行,各学院或专业可根据自身特点进行完善和改进,鼓励学生开展科技创新与发明。选题经专业教师讨论确定后,由专业主任填写毕业设计(论文)课题一览表(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),经学院汇总后,统一报教务处备案。
3.各学院应制定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书,明确毕业设计(论文)环节的质量标准,并发给毕业班学生。毕业设计(论文)是各专业教学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,所有三年制、四年制专业都要妥善处理毕业设计(论文)与顶岗实习的关系,提高毕业设计(论文)的实效性,在强化与顶岗实习联系的前提下,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(论文)水平。原则上在实习期间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。
4.指导教师根据课题和学生的具体情况,拟定并填写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书,定期指导、督促学生开展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,并将每周辅导的具体时间、方式上报学院备查,同时向学生公布。
5.毕业设计(论文)用纸须采用学校统一制作的纸张,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和指导教师通知学生到教材中心的书店购买(五一节后)。
6.各学院在完成各专业的毕业答辩后两周内,要求以学院为单位进行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的公开展示与交流,并通知教务处、督导室参加。
三、 毕业(顶岗)实习、毕业设计(论文)存档资料
1.上报教务处存档资料
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的文本资料、毕业设计(论文)基本信息表(以学院为单位汇总)。
2.学院存档资料
毕业设计(论文)原件或成果(实物、图片)及有关文件(参见“系(部)教学归档资料目录”教学运行I学习管理I.6第5、6、7项)由学院(系)负责保存。
3.毕业设计(论文)相关表格
《答辩安排表》、《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书》、《毕业设计(论文)课题一览表》、《基本信息表》。
四、毕业(顶岗)实习、毕业设计(论文)问题咨询
有关毕业(顶岗)实习、毕业设计(论文)事项的咨询,请随时以办公系统的邮件或电话联系;联系人:教务处张夏阳,Tel:26019440(O)
教务处
2010年3月2日